2007/06/20

党员、官衔是一道护身符?

这几天中国最受关注的事情,山西洪洞县的黑砖窑事件应该算得上一件了。


这事儿是不能仔细想的,在伟大、正确、光荣的共产党领导下,在时时、处处体现社会主义优越性的国度里,还有这种黑得让人揪心裂肺的事情发生,真是不知说什么好。

更不知说什么好的还有黑砖窑事件曝光后的处理(当然是先期的,不少犯罪嫌疑人尚在逃,还未到法院庭审阶段),事发当地各级政府的公仆们竟未有一个人引咎辞职,甚至出面检讨一下都没有。

虽然,黑窑主的父亲、共产党的村支书被开除了党籍,这似乎就算完事了。要知道,黑窑主为非作歹,其支书父亲不可能不清楚,不究其“子不教、父之过”倒也罢了,但最起码也得治他个纵容、包庇之罪,何况“别拿村长不当干部”,村支书在基层是比村长还大的干部(很多地方与土皇帝、地头蛇无异),发生了这么大的、惊动党中央的大事,仅仅给开除个党籍处理,是不是太轻飘飘了点?!

中国古时候尚有“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”的说法,虽然实践中很难做到这一点。现在中国也提什么“法律面前人人平等”,可事实上亦如古时一般。

别的不说(有权有钱者能压、能买通相当常见),但就官员、党员违法犯罪后的处理来看,不平就显而易见——一般是拿掉乌纱帽,或开除党籍,什么什么内严重警告、记大过等等,党员官衔可以作为一道护身符,剥开后的处理一般也就意思意思了。

中国传统节日端午刚刚过去,可怜不少被骗、被迫害的黑窑工人还下落不明,有些人可能已在黑暗中寻找屈原而去了。屈夫子曾说“路漫漫兮其修远兮,吾将上下而求索”,可能他怎么也想不到,求索千余年过去了,中国的路还是这样的崎岖和坎坷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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